113302820029789180/2018-90141
龍山鎮
規范性文件
BCXD66-2018-0001
廢止
農業、水利
2018-05-24
2018-05-24
面向社會
龍政〔2018〕59號
各行政村(居委、農墾場),企事業單位,機關各大辦(所、中心、分局),相關職能部門:
為進一步鼓勵公眾參與和監督“五水共治”工作,及時發現制止并嚴厲打擊污染、破壞河道的違法違規行為,深化我鎮水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施行時間
????自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二、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所有水環境違法違規行為,分為一般問題和重大問題兩大類。
一般問題主要包括:
1、排口晴天有排水;
2、河水顏色變深,且有異味;
3、在河道或河岸偷倒垃圾;
4、沿街店鋪通過雨水口排放污水。
重大問題主要包括:
工業企業偷排、漏排生產性污(廢)水;
在河道或河岸傾倒工業廢渣、工業廢棄物、有毒有害化學品及偷排泥漿等;
3、損毀河道堤防、護岸、閘壩、水工程建筑物的。
4、在河道內棄置、堆放阻礙行洪的物體或設置阻水障礙物的。
三、舉報方式
舉報人可以通過電話、書信、電子郵件、傳真、走訪等方式舉報,主要包括以下三類:
1、撥打舉報電話:0574-58992500(工作日8:00-17:00);
2、有相關照片的發送郵件至舉報郵箱cxlsz123@126.com ;
3、直接來人、來信到鎮水治辦反映情況。
四、舉報要求
1、舉報人需提供被舉報對象的名稱、違法違規行為發生時間、具體位置;違法違規佐證材料,如照片和錄像等;舉報人的基本情況及聯系方式。
2、必要時,舉報人要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后期的調查取證工作。
五、獎勵方式
1、資格認定:對同一有獎舉報事項,多人共同參與舉報的,以水治辦受理登記的舉報人作為獎勵對象;同一事項前后有多人舉報的,只獎勵第一位受理登記的舉報人;
2、獎勵額度:對一般問題線索經核實屬實的給予每人次50元話費獎勵,重大問題線索經核實屬實的給予200-500元現金獎勵;對企業排污等案件破獲提供關鍵信息線索的,進行一事一議,給予最高1000元的現金獎勵;
3、領獎方式:獎勵原則上每月發放一次,如有延后另行通知舉報人;
4、對舉報內容經核查不屬實的、舉報事實不清或者舉報對象不明的、舉報人未提供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的等四種情況不予獎勵。
六、工作保障
1、組建由水治辦、環保辦、綜合執法局等部門聯動的專項工作組,對收集的線索進行及時跟進處置;
2、獎勵由鎮財政專項經費列支。
七、其他事項
1、相關部門應對舉報人的信息嚴格保密,舉報材料作為保密資料嚴格保管,對泄密的人員或部門按照保密工作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2、被舉報人存在打擊報復行為的,將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予以嚴懲;?
3、舉報人借舉報之名,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偽造舉報材料騙取、冒領獎勵的,依法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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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