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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生態環境局慈溪分局
本單位文件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2020-05-25
2020-05-25
面向社會
美麗慈溪辦發〔2020〕11號
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級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寧波市美麗寧波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度寧波市綠色單位申報和寧波市第十七批綠色單位復核工作的通知》(甬美麗辦發〔2020〕9號)的要求,結合我市綠色單位的創建與復核工作特點,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2020年度寧波市綠色單位創建申報工作
(一)申報對象
共分五類,分別為工廠、學校、商場、醫院、飯店。根據甬黨辦〔2013〕116號文件精神,今年將不組織寧波市綠色小區創建工作?! ?/p>
(二)申報流程
1、申報單位推薦:按照單位自愿的原則,由相關鎮(街道)或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單位,并填寫申報匯總表(附件2),報送至市美麗慈溪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申報截止日期為6月15日?! ?/p>
2、申報單位預審:
現場預審:申報結束后,我辦將對申報單位進行現場預審,確定最終創建名單?! ?/p>
材料預審:創建單位于9月25日前上交創建申報材料,我辦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提出相應修改意見,修改后符合要求的,向寧波市美麗寧波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推薦,對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推薦?! ?/p>
(三)申報材料要求
1、需申請表(附件1)、自評表(附件4)及創建電子文檔各二份;
2、申請表須由鎮(街道)或行業主管部門填寫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p>
3、自評表要根據寧波市綠色單位考核標準逐條加以對照說明?! ?/p>
4、電子文檔內容要求提供各項工作開展情況的詳細文字材料及圖片等相關資料?! ?/p>
(四)臺賬要求
各申報創建單位必須高度重視原始臺賬的建立,做好臺賬資料的收集、整理、歸類工作,確保臺賬的原始性、規范性和完整性?! ?/p>
(五)申報工作要求
1、各鎮(街道)、行業主管部門須高度重視,認真做好發動和推薦工作,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按時完成推薦工作?! ?/p>
2、各申報單位嚴格按照創建要求進行材料準備,對于不符合要求、弄虛作假的,取消本次創建資格。
3、提升創建質量,營造和諧氛圍。通過創建工作,使環保理念更好地融入到居民的生產、生活和消費過程,共同營造全社會參與環境保護工作的良好氛圍,使綠色單位創建工作取得更好發展。
二、關于第十七批綠色單位復核工作
(一)復核單位名單
參加本次寧波市綠色單位復核的單位名單:慈溪市龍山鎮實驗幼兒園、慈溪市掌起鎮中心幼兒園、慈溪市掌起鎮第二學校、慈溪市逍林鎮實驗幼兒園、慈溪市長河鎮實驗幼兒園、慈溪市周巷職業高級中學、慈溪市周巷鎮義四小學、慈溪市陽光幼兒園(北園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中心幼兒園、慈溪市新城初級中學、慈溪華陽口腔醫院。
(二)復核主要內容
根據《寧波市環保模范(綠色)單位創建活動方案》之規定,有下列情節的將取消環保模范(綠色)單位稱號:復核不合格的;發生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被行政處罰的;單位破產、倒閉或被吊銷營業執照的;發生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放棄復核申請的?! ?/p>
各單位一定要高度重視復核工作,在鞏固和提高創建成果上體現出新的績效,有新的工作亮點。在復核工作中,各單位應落實以下幾項工作:
1、要對照《寧波市綠色單位創建標準》,按照持續改進和提高的原則,重點突出在獲得寧波市綠色單位榮譽稱號后的兩年時間內,鞏固和提高創建成果所采取的措施和所取得的工作績效。
2、對照《寧波市綠色單位創建標準》,做好污染控制、環境宣傳及建設方面的文字和圖片資料的積累,并形成相應的檔案備查。
(三)復核程序
1、自查:各復核單位要認真填寫復核表(附件3),由相關鎮(街道)或行業主管部門填寫初步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一式兩份,于9月25日前報送至我辦。
2、上報:在單位自查、主管部門初步復核基礎上,我辦根據復核情況決定是否上報。
3、抽查:寧波市美麗寧波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復核單位進行抽查,提出復核意見。
請各相關單位務必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圓滿完成2020年度寧波市綠色單位的創建和第十七批寧波市綠色單位的復核工作。
聯系人:胡央群,聯系電話:63089064。
慈溪市美麗慈溪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5月25日
市美麗慈溪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20年5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