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365B/2023-176650
市科技局
規范性文件
BCXD05-2023-0002
有效
科技
2023-05-30
2023-05-26
面向社會
慈科〔2023〕35號
各鎮(街道)發展服務辦,慈溪濱海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經發局、慈溪智能家電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委會經發科、市環杭州灣創新中心經發科、市現代農業開發區管理中心招商服務科,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激發企業技術創新活力,加快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現就《慈溪市創新券推廣應用管理辦法(修訂)》補充規定如下:
一、創新券支持使用對象新增本市注冊的有效高新技術企業。
二、載體兌付方式調整,企業向載體購買服務并支付服務費用,載體在服務事項完成后,提交兌付申請。其中企業支付服務費用時,可按創新券類別抵用相應比例的創新券,但須與自付款配套使用。載體兌付時,應提交以下材料:《載體兌現申請表》、服務協議復印件(原件備查)、服務結果憑證、收款憑證、發票、創新券抵用憑據等。
慈溪市科學技術局 ? ? ? ? ? ? ?慈溪市財政局
2023年5月26日
原文下載:
慈科〔2023〕35號.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