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026G/2025-195180
市衛生健康局
人大代表建議
2025-12-16
2025-12-16
面向社會
陸桂芳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增加非急救轉運車輛投入的建議》收悉。現結合當前工作實際情況,答復如下:
一、工作現狀和進展情況
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和醫療需求升級,高齡患者院后轉運服務需求日益增長。目前,全市現有院前急救救護車36輛(均屬急救中心)和非急救轉運車2輛(弘和醫院所有),另17輛鎮街醫療機構救護車僅用于日常標本轉運、疫苗接種保障及應急調度,不參與院前急救工作。2024年,全市完成跨區域轉運任務共計2862次(寧波2450次、杭州311次、上海101次)。各鄉鎮站點負責其轄區內的跨區域轉運任務,而中心城區的跨區域轉運任務則由弘和醫院承擔。針對患者從醫院下送回家的非急救轉運服務尚未系統開展,2024年的此類需求量約為1200人次。總體來看,我市非急救轉運需求量大,但現有服務供給相對不足,需要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市衛健局已初步探索非急救轉運新模式,以滿足群眾需求。
二、關于所提建議的答復
(一)關于建議政府有計劃分階段加大對非急救轉運車輛的投入。積極與編辦、財政以及人社等部門溝通對接,逐步增加急救中心的車輛及人員配置,以保證院前急救隊伍有充足的車輛及人員配置,便于將更多的力量投入至非急救轉運的工作領域。鼓勵院前醫療急救團隊在工作日之外的休息時間參與到非急救轉運服務工作,嘗試薪酬績效制度的突破,將非急救轉運收入納入急救中心事業收入,資金納入單位預算資金管理,允許急救中心在績效總額之外進行按勞分配的獎勵。
(二)關于收編培訓目前社會上營運的“非急救轉運車輛”,同時打擊取締非法“非急救轉運車輛”。積極探索允許專業第三方服務公司參與到非急救轉運服務。建立相應的行業準入標準,市急救中心可作為行業監督管理的角色,在從業人員的相關技能培訓,人員準入資質的發放審核,相關公司的日常運作規范等方面發揮監督管理的作用,同時明確相關的收費標準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市衛健局同公安、市場監管等有關部門積極開展聯動,對市場上現有的“轉運黑車”進行打擊取締,同時以醫院周邊為整治重點,加大巡查和打擊力度,堅決鏟除“黑救護車”生存土壤,全力維護我市醫療急救秩序,保障廣大患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三)關于加強醫院的醫護人員和相關管理人員的管理,斷絕非法 “非急救轉運車輛”的信息來源和潛在非法利益鏈。嚴禁醫療機構任何工作人員參與非急救轉運異常車輛轉運業務。嚴厲打擊院內工作人員與非法救護車相互勾結、招攬生意、獲取利益的違規行為;廣泛發動宣傳,公布舉報電話,積極收集有關線索,對醫院工作人員介紹“黑救護車”的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多次參與的,予以黨紀、政紀及解聘處理。
三、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計劃
我市將結合當前非急救轉運服務供需矛盾,進一步強化政府主導的資源供給,與財政等相關部門對接,分階段增加非急救轉運車輛及人員配置,積極探索非急救轉運新模式,并論證引進專業非急救轉運企業的可行性。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清理“黑救護車”生存空間。嚴格禁止工作人員參與非法轉運利益鏈,規范院內宣傳引導和信息通報機制。
再次感謝您對我市衛生健康事業的關心和支持。
慈溪市衛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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